关于做好厦门校区2018届毕业生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通知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还款规定
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毕业前必须与银行签订《资料确认书》等协议,提供毕业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就业去向、还款计划等信息。
根据《华侨大学陈进强贷学金实施细则》(2010年8月修订)规定,毕业前原则上应该结清贷学金。如确有困难的,应于毕业后两年内结清。
二、手续办理
贷款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办理以下手续:有还款能力的毕业生可选择一次性清偿贷款;无法结清贷款的毕业生需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可办理贴息手续。
(一)一次性清偿贷款手续
5月18日前,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通过中国银行手机客户端进行一次性清偿贷款。获得陈进强贷学金的毕业生可于5月25日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研发大楼616)办理还款手续。如及时结清贷款,无需再办理毕业生还款确认,否则应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但不影响后续结清贷款。
(二)还款确认手续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办理
携带本人身份证、还款账号(厦门中行要求中行银行卡),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附件1)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2.陈进强贷学金还款确认手续
毕业前无法一次性偿还贷学金的毕业生请于5月22日-5月25日到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三)展期手续
厦门校区:
办理展期的贷款毕业生应携展期申请(附件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银行存折(或登记有个人银行账号的对账簿、业务办理凭单等)办理展期手续。根据规定,如逾期,银行将不再办理升学贴息手续,并必须完成还款确认手续,否则将影响离校手续办理,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三、几点重要说明
1.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非特殊原因不能延误,所有相关毕业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办好上述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责任自负。
2.各学院结合本学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做好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和征信知识普及工作;
3.对于转专业的同学,转入与转出学院应做好协调通知工作,其中转校区的同学须回转专业前校区进行毕业确认。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还款确认时间安排表
2.展期申请书
2018年5月17日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还款确认与展期申请时间安排表
申请厦门中行国贷学生:
5月22日(周二)下午14:50-17:00
地点:C5-201
联系方式:林老师(本科生) 0592-6160300 唐老师(研究生)6161262
附件2:
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书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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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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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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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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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金额(大写): |
(小写): |
展期 原因 |
录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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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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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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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签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签章 年 月 日 |
银行审批意见: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