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求职,满意就业,关系着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幸福。求职前、求职过程中、求职后,都有可能涉及安全问题,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等,甚至面临传销组织的“诱惑”。毕业生自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学校相关部门也要切实重视毕业生求职安全教育,保护毕业生合法权益。
【圆梦就业·幸福生活】
馅饼?陷阱!
——华侨大学学生求职安全手册
亲爱的毕业班同学:
时光如梭、流年似水,转眼间你们将从初经世事的懵懂青年磨砺成为成熟沉稳的社会栋梁。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全体老师衷心祝愿你们顺利毕业,满意就业。
求职路上,你们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和挫折,甚至是求职安全问题。希望大家在求职过程中,多留心多观察,分清是馅饼还是陷阱,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满意就业,也希望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制的《华侨大学学生求职安全手册》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特别提醒:求职过程中,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将个人的所有联系方式都提供给招聘单位,一般提供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即可,至于固定电话,可以提供学院负责就业工作老师的办公电话,最好不提供家庭电话。
一、求职前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层层过滤,确保就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1.当您接到用人单位约您前去面试的通知时,您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核实好此条消息的真伪。可向用人单位询问,对方是通过何种途径了解您的情况的,对于拿不准的问题一定要向学院负责就业老师汇报,然后再做决定。
2.当您的手机接到陌生人的短信或电话约您在某个地方面试,特别是对方声称自己是某个大公司或知名企业的代表时,一定要设法先向该公司或企业(而不是给您发手机短信或约您见面的人)查询该单位最近是否有招聘计划,同时,可拨打114查询该单位是否注册过公开办公联系电话。对于只留小灵通或手机号码的单位,或多个不同公司只留同一个联系电话者,一定要谨而慎之,千万不要草率前往。
3.谨慎过滤求职广告,通过报纸或网络搜寻求职信息时,应注意,凡具有以下特点的招聘广告,不要贸然应聘:
(1)不明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络人,仅留电话或信箱者。
(2)招聘的职位没有资格、条件的限制,或条件过于宽松。
(3)招聘的职位众多,但是都很含糊,如储备干部、兼职助理等。
(4)不可思议的高薪或高福利,譬如待遇优厚、工作轻松、纯内勤、免经验、可借贷等,当您真的去应聘时,发现很容易就被录取。
(5)当您电话咨询该公司的业务性质、服务项目及工作内容时,该公司不予以明确答复或交代模糊者,电话中支吾以对,似一人公司,有时无人接听者。
4.危险性高的工作尽量不予考虑。
二、求职过程中安全问题
关键词:胆大心细,确保自身安全
(一)擦亮眼睛,识别就业陷阱
1.面谈时,对方所提工作内容空泛而不具体,切忌被夸大言辞所迷惑。
2.面谈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印章等证件原件不宜给对方;不可轻易出示银行账户及密码,以免不法之徒有机可乘。
3.需要花钱才能录取成为公司员工的,或者是购买产品才能领到底薪者,一般是诈骗公司或者是传销组织等的惯用伎俩。
4.面试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要您交保证金或其它培训费用(如报名费、训练费、材料费等)时,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要为了“保住”工作而盲目交费。
5.签订附加就业协议应谨慎,看清内容再决定。如:一定要注意“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等内容。
6.要求提供亲友名单,身份证号码(复印件)均可能有诈财之嫌,要注意避免!
7.有些招聘广告或厂商雇主自发招聘信息,或有掩饰不实情形,应谨慎辨识,小心掉进就业陷阱。例如:
(1)“月收入上万元”,这通常是非正当行业者惯用的手法,切忌跳入这种陷阱。
(2)“某大集团”、“某上市公司”等,这些公司不敢在报纸上公开他们的名称,在应聘这类的公司时,最好先打听清楚该公司的背景。
(3)“业务主管、营销顾问、区域代表……”,这类的头衔很容易让人迷失,但通常是企业用来寻找直销人员吸收成员时惯用的手段,待培训完成后,可能要求您去从事非法活动,在应聘这类工作时,需要考虑仔细。
(4)“身高1.65米以上、外形甜美”等招公关人员的招聘信息,不予理睬。
(二)处处留心,确保人身安全
1.如果您需要到外地求职,必须向学院履行请假手续。在外地求职期间,要定时向班主任或学院负责就业老师汇报自己的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110报警,同时与学院负责就业老师联系。对于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外出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需有应急的心理准备,一旦遇到突发事件,不要慌张,要沉着冷静,理智应对。
3.假如您到了某个单位后,该单位声称为了您的安全或其它工作需要,要求您将手机、钱物上交保存,一定要当心,这很有可能是陷阱。有任何不对劲的情形,都不要激怒对方,要虚以推托应付,设法周旋,再寻机脱身。如果事态严重,一定要寻机报警。
4.进入招聘单位时要观察该单位是否部门清楚,留意所应聘的职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每个人都有工作在做等等。
5.面试、报到时要观察
(1) 主试官说话轻浮,暧昧不清,眼神不正常等都是危险的前兆。有不安全、不对劲的感觉或不正常的状况,想办法迅速离开该单位。
(2)面试地点偏僻、隐密、要求夜间面试者,皆应加倍小心。用人单位约您到宾馆或其它非公开、非正式场合见面,绝对不能贸然前往。要留心面试场地的外观与对外通道,一旦有非正常事情发生,确保能迅速撤离。
(3)面试时,应详记该单位及主试官的基本情况及面貌特征。
(4)面试最好有同学陪同前往,并备有适当的防范器物,尤其是女生。
(5)拒绝不合理的邀约及要求,不要随便喝饮料或吃东西。
(6)要随时与学院负责就业老师、同学、家长保持联系,告知情况。
三、求职后的安全问题
关键词:冷静分析,平和心态对待
1.登陆有关部门的网站查看,或与亲友交谈,看看该公司是否被列入黑名单。
2.问问自己,面试的职位内容是否与自己找工作时的初衷相符,并且所获得的待遇是否合乎期望值。
3.面试当天或初进该单位的数天内,求职者即需要付给该单位一笔钱的,就要特别注意。
4.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一些主要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在劳动纠纷中,有少数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再次约定试用期,特别是在短期合同的续约中容易出现,这是与《劳动法》相违背的,需引起注意。
(4)工作内容、职位的聘用应清楚明了,使劳动者知道自己做什么、发展空间有多大,也避免了过于频繁地“跳槽”,不利于自己的成长。
(5)劳动报酬和福利,这是每一个劳动者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在劳动合同中较为受到重视,毕业生一定要弄明白用人单位能提供哪些社会保险以及个人的缴付比例。
(6)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扣押保险单证的做法是不对的,毕业生应依法力争。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违法解约引起的纠纷较多,因此,毕业生一定要将此类条款审读清楚,避免模糊的合同措词,以免发生纠纷时,维权困难。
(8)以上规定的条款,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在实践中,双方可用补充条款对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如教育培训、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完成工作任务的奖励等,对双方权益维护都将起到积极作用。警惕劳动合同陷阱,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
(9)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同样适用劳动合同。在实践中,以胁迫方式订立劳动合同比较少见,但以欺诈方式即设立劳动合同诈骗的却屡见不鲜,特别是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的劳动合同中,双方一定要详细订立,特别是完成任务的期限和完成任务的验收标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10)另一类欺诈所设立的劳动合同陷阱是一方当事人捏造事实,或故意告知不真实情况,使另一方判断失误,如劳动者把他人劳动成果窃为己用,使用人单位判断失误;用人单位以不真实的利益,如住房等进行虚假承诺,却不能兑现,从而引起劳动合同纠纷等。
5.除劳动合同外,不要轻易签下任何附加协议。在签署就业附加协议之前,必须看清是否侵犯了个人权益。
6.该公司承诺将给予的薪水比市场的行情高太多,就要特别小心。若已受骗,应尽速向有关部门报案。
7.不要接受不道德或违法的工作。若已受骗,应尽速向有关部门报案。
总之,求职过程中要做到忌贪心、忌急心、忌糊涂心,希望大家在求职的道路上一切顺利!
毕业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华侨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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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预防非法传销及案例
华 侨 大学 学 生 处
华 侨 大学 保 卫 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附件:
预防非法传销及案例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缴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非法传销,又称经济“邪教”组织。
一、非法传销组织的基本特征
1.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
2.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二、非法传销的五大伎俩
1.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
2.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戚、朋友、同学加入。
【案例】2004暑假,某学院学生汤某的一个朋友与其联系,对方告诉汤某他在一个艰苦的环境创业,希望汤能在放假期间去帮帮他。虽然汤某很少一个人出门,但还是一个人千里迢迢跑到江苏宿迁县。因为汤某相信他需要帮忙,虽然对具体情况一无所知。然而,让汤某不愿相信的是,正是这最信任的朋友诱骗其误入非法传销。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汤某目睹了非法传销骗人、害人的种种勾当,劣迹斑斑,认清了非法传销的非法本质,也远离了非法传销。时隔一年后,汤某恳求学校再给她一次机会,让她回校继续学习。汤某在忏悔信中写道:“虽然我已离开传销组织快半年的时间了,但那些画面不断在我脑海里重现,让我痛苦、盲目、自闭。尽管那里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但是,它犹如一个巨大的伤疤留在我心里,一碰就鲜血直流,泪流满面……”
提示:非法传销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传销人员很难于脱离。当然,大学生容易误入非法传销自身也难咎其责,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会接触面不广,且往往急功近利,对生活的期望值过高,很容易被宣称能“暴富”的非法传销诱骗;
二是陷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大都性格比较内向,不爱说话,朋友少,容易相信别人。
三是陷入传销组织的大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家庭较为贫困,一旦被骗,无法索回交纳的“入会费”,但又想挽回损失,于是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四是大学生一旦陷入传销组织,因传销组织天天“洗脑”,往往易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并反过来诱骗朋友、同学等加入。
要引起注意的是,让你信任的人欺骗你,是非法传销的诱骗伎俩之一,因此,若遇朋友或同学请求帮忙或介绍工作时,应向对方了解具体的情况,或通过其家人了解其近况,倘若对方含糊其辞,甚至连其家人也不知其去向时,切不可随便前往帮助或应聘。
3.没有商品的“销售”。俗称的“拉人头”销售,以骗来多少人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只是作为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
4.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
5.以介绍工作为由,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案例】2005年4月24日中午,某学院2001级三名女生向学院老师反映,同宿舍同学施某于4月21日经同班同学李某介绍,前往广州应聘工作至今未归。学院另经调查得知,该学院学生万某在4月初经李某介绍独自前往广州求职,也无法取得联系。4月24日中午,施某的同乡卫某(安徽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报称,其刚才与施某通话时,施某称被控在番禺印刷厂对面一座楼601内,过后电话即中断。综上分析,施某、万某、李某很有可能身陷非法传销陷阱。学校保卫部门随即将情况报告上级公安机关,请求协助解救。4月29日,保卫处、学院配合泉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前往广州,在广东省公安机关的大力协作下,于5月1日晚成功将我校三名学生解救出来,一并解救了其他省份的大学生十多名。
提示:非法传销为何向原本一片纯净的象牙塔频频出手呢?当前大学生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毕业生未出校门、缺乏社会经验是个重要原因。非法传销极具诱惑性,以“迅速致富”、“高额回报”、“高薪招聘”等为诱饵,以“特许加盟”、“网络销售”、“市场营销”、“专卖代理”、“电子商务”等作伪装,以打电话联络感情、假借介绍工作设陷阱、谈理想抱负迷惑人心、神化非法传销活动等为手法,诱骗一些大学生上当受骗,误入歧途。目前,最突出的是一些非法传销组织者不再仅靠利用销售商品来谋取暴利,而是通过“拉人头”等方式骗取高额的“入会费”,“上线”从“下线”上交的所谓“入门费”、“培训费”中提取“报酬”,以获得高额不义之财。对此,广大学生,尤其是即将毕业的学生应提高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加防范,避免被骗。譬如在投简历前必须向有意向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人事部门或向校学生处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求证核实;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面试或实习要求,事先要征得校方同意,在离校之前留下尽可能多的联系方式。
三、如何防范非法传销
1.遇到亲友、同学介绍工作时不要盲目听信,要了解清楚情况,因为非法传销的最显著特点就是“杀熟”。
2.求职时,应充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必要时可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核实。对于没有核实清楚真实性的单位,不要急于去面试。
四、误入非法传销组织怎么办
1.不交纳入会费和伙食费;
2.不参加“学习”或“培训”;
3.自己被骗受害,不再骗别人受害;
4.积极寻求机会,设法与同学、老师和学校联系,也可以打“110”报警。
【案例】2007年2月1日,某学院报称该院2003级学生邹某于1月27日前往河南南阳求职,疑被当地非法传销组织控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解救。2月7日晚上19时许,邹用英文发短信给其同学,称其被关在河南省南阳市一个叫五福井833号的村庄。发完短信后,邹的手机即被关机。接到报告后,学校保卫部门即通过网络查询五福井村的所属县市区,确认为南阳市宛城区环城乡的五福井村。校派出所立即向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110指挥中心联系,该局带班局长十分重视,立即指示该辖区派出所前往解救。当晚22:30左右,邹被成功解救。
【案例】2008年9月16日下午,某学院报称,该学院学生李某在广东东莞被传销组织控制23天后平安返校。据李某反映,其到达东莞后,两名男子前来接他,并将他带到一居民楼三层一套房内,并要求其将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件、手机等财物全部上缴。自此之后,李某已处于传销组织的控制之中。接下来一连几天,传销组织逼他交纳会费2500元,不断对他进行洗脑。但是,李某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感到只要坚持不被洗脑,相信最终是可以走出去的。于是,在待了20多天后,李某向传销组织提出有事需要请假回家一趟,传销组织也知道不能转变他的思想、改变他的观念,反正会费也到手了,便同意他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