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厦人社〔2014〕87号)等相关文件,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标准每年均有所提高,2017届毕业生离校前需要对相关费用进行结算,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算范围
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2017届毕业生(含跨校区转学后参保的学生);
二、缴费标准
1.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相关文件(附件1),厦门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用为2011-2012学年80元/人,2012-2013学年100元/人,2013-2014学年110元/人,2014-2015学年120元/人,2015-2016学年130元,2016-2017学年130元。本次补缴金额(正数)、退款金额(负数)计算过程和具体金额详见表格(附件2)。
2.由于厦门、泉州两校区大学生医保管理和费用结算相对独立。跨校区转学至厦门校区的学生,未预缴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故已缴费用为0元。
三、缴费流程
1.学校于5月26日通知财务处进行结算,请各班级务必转告相关同学,财务处将于6月5日进行集中扣款,请需要补缴毕业生在财务处登记的银行账号内留有足够余额用于扣款;
2.学生也可登录华侨大学主页(
http://www.hqu.edu.cn/)左侧【学生缴费】进行网上自助缴费;
3.后续将公布扣款失败的名单,届时将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医保补缴费用,统一到学生事务办事大厅开具缴费证明,并到财务处办理缴款;
4.需退费的毕业生请于离校前到行政研发大楼616办理相关手续(即“应补(退)金额为负数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1.毕业离校手续网上办理时,“医保费用结清”环节,学生处将根据扣款成功名单进行通过,不需要另外到现场办理;
2.请同学们仔细核对医保缴费明细,也可登陆厦门地税查询相关缴费情况,并积极配合此次缴费工作,如有疑问请于财务处集中扣费前联系学生处,林老师0592-6160300,15105967752,地点: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616。厦门地税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xm-l-tax.gov.cn/dwfw/sbGrZj.do
附件:
1.厦门市关于医保费用收费标准相关文件
2.2017届毕业生厦门市大学生医保费用结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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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