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8-2019学年本科生
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保证“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能顺利、扎实开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海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决定面向境内、外学生开展2018-2019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准备工作,最终名额分配与资助等级确定以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现将评审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及《华侨大学海外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科生(含境外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1.境内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00元/月、300元/月、25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左右,各等级名额详见附件1,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2.境外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分为海外学生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两项。本科生助学金的生活补贴分为500元/月、300元/月两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海外学生助学金的临时困难补助分为1500元、800元两个等级,临时困难补助的申请时间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而定,一次申请的连续发放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1.境内生
各班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总数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24%以内,其中,获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19%,国家助学贷款人数最高不得超出境内非毕业班人数的10%。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评励志奖学金等其它奖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非毕业班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2.境外生
海外学生助学金的生活补贴每年评发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海外学生总数的5%;由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海外学生总人数及申报情况进行名额调配(学院海外学生人数在20人以下的,按20人的基数计算)。
海外学生助学金的临时困难补助每年评发的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个。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学校对他们的关爱,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落实“量身订做、套餐配比”原则,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资助计划的制定应做到:新申请与续申请有别、普困与特困有别、境内生与境外生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阳光成长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本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应通过谈话、回访其亲友等途径,侧重了解学生在受助期间学习、生活、志愿服务等方面的情况,以便对其资助情况做出调整。
五、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审:
境内生:2017-2018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提交《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附件2);新申请加入的学生提交《境内生-华侨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境内生-土木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附件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相关要求准备材料(附件6)。
境外生:2017-2018学年已在该计划中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附件2);新申请“阳光成长计划”,须填写、提交《境外生-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海外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份、申请自述书一份(格式不限,500字左右)、证件(护照或通行证)复印件一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份(由所在国家、地区民政部门或高中母校出具,具体文本格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中文翻译件一份。
具体操作流程:
①学生申请。
老成员向班级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附件2);新成员提交纸质版材料《境内生-华侨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境内生-土木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境外生-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海外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申请自述书、证件复印件一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份、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中文翻译件进行申请;
②班级评审。
由班主任带领班级评议小组(10-12人组成)根据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入学以来各方面综合表现填写《土木工程学院老生“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测评表》(附件7)进行测评,综合讨论后按经济困难程度排序汇总于附件4、附件5(所有申请同学均要汇总排序),同时将推荐结果进行班级公示(班级公示联系人统一填写年级辅导员:2015级-李洪辰老师 电话0592-6162691;2016级-陈竹林老师 电话0592-6162712;2017级-杨恒老师 电话0592-6162694);
③提交材料。
4月25日18:00前,班级负责人于将附件2、附件4、附件5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375706668@qq.com,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提交至学院团委C5-303熊俊老师;申请国家贷款的同学,材料由同学本人交至办公室C5-303熊俊老师;
2.学院逐级审核。
各年级辅导员对经班级审核通过的同学参照上一学年的综合表现情况结合面谈和调查走访进行审核,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18-2019学年的学费。
2.“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将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助学金、困难补助资格认定条件。
3.海外学生助学金生活补贴经首次申请后,老生在校期间将采取复核申请的方式确定资助名单。请各学院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初审推荐,并根据学院境外生总数,合理安排新老生名额调配,新生申请将于新生入学后另行通知。
4.应充分重视并发挥“阳光成长计划”在育人成才方面的作用,“全面培养”与“重点关注”相结合,通过感恩教育、技能培训、义工锻炼、人文关怀、树立典型等多种形式对“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进行全方位的培养,提升“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的综合素质。
5.该通知为2018-2019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准备工作,实际名额分配以学校最新通知文件为准。该项工作各时间节点可能会有变更,请各班时刻注意通知。
附件:1.2018-2019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
2.阳光成长计划成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期生活规划
3.新申请阳光成长计划材料
4.(境内生)土木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班级评审汇总表
5.(境外生)土木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阳光成长计划海外学生助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
6.贷款系列表格
7.土木工程学院“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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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3日